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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开始,存在未录入项目经理/总监信息,未落实考勤制度等情形的,予以通报批评、扣分!

来源:湛江市住建局

5月25日,湛江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4月湛江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情况的通报。

基本情况:

  • 2021年4月份,全市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共374项,其中:

  • 4月末采集人数少于10人的项目68项;

  • 4月超过10天(含)以上考勤人数为0的项目188项;

  • 未录入项目经理信息的项目289项;

  • 未录入项目总监信息的项目301项;

  • 4月项目经理考勤低于10天的项目360项;

  • 4月项目总监考勤低于6天的项目350项;

  • 未上传工人工资专户凭证的项目330项。

存在问题:

  • 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采集管理人员及工人人数总体偏少

  • 超过10天(含)以上考勤人数为0的项目过多;

  • 大部分项目未录入项目经理、总监信息和工人工资专户凭证

后期安排:

  • 于6月开始,对未上传数据、不及时更新数据、不落实考勤制度,实名制平台中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到岗率低,平均每个项目录入、考勤工人数较少,未开设工人工资专户、未通过专户发放工人工资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

  • 并按照《湛江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企业诚信分进行扣分(扣分标准见附件2)。

附原文:

关于2021年4月湛江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市在建工地施工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今年4月,我局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细化<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相关考核要求的通知》(粤建市函〔2021〕269号)、《关于做好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粤治欠办发〔2020〕6号)等文件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分账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湛建管〔2021〕14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在建房屋市政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现将2021年4月份我市在建房屋市政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湛江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数据统计情况,2021年4月份,全市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共374项,其中4月末采集人数少于10人的项目68项;4月超过10天(含)以上考勤人数为0的项目188项;未录入项目经理信息的项目289项;未录入项目总监信息的项目301项;4月项目经理考勤低于10天的项目360项;4月项目总监考勤低于6天的项目350项;未上传工人工资专户凭证的项目330项。详细情况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依据市平台数据统计情况,目前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采集管理人员及工人人数总体偏少,距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要采集的目标距离较大;超过10天(含)以上考勤人数为0的项目过多,大部分项目未录入项目经理、总监信息和工人工资专户凭证。距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要求满分标准仍存在较大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加强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市住建局将于6月开始,对未上传数据、不及时更新数据、不落实考勤制度,实名制平台中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到岗率低,平均每个项目录入、考勤工人数较少,未开设工人工资专户、未通过专户发放工人工资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湛江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企业诚信分进行扣分(扣分标准见附件2)。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应加强与人社部门的联系,及时向人社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对未落实用工实名制和工资分账制管理工作或者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施工企业,以及未落实主体责任的建设单位,依法予以处理,加大警示和惩戒作用。

附件:

1.湛江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在建项目实名制及分账管理工作汇总(4月)

2.湛江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考勤扣分表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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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nggo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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